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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工作职责
时间:2024-05-04 00:00:00  编辑:曹寅飞  预审:袁文娟  终审:邵敏  浏览次数:302

团委(大学生艺术教育中心)是在学校党委和团省委的领导下负责开展共青团工作和大学生艺术教育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学校共青团工作计划和团员思想教育计划;

2、负责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组织团校、党章学习等活动,开展优秀团员入党推荐工作;

3、负责共青团的思想建设及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学生和团员青年思想动态调查研究,负责运用团属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等)开展青年思想引导工作;

4、负责统筹和指导学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各级团组织的设置、管理和考核等工作,负责做好团员青年的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各级团组织开展主题团日、组织生活等活动,推进专、兼职共青团干部队伍的建设;

5、负责组织开展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和竞赛;

6、负责组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凝练校园文化优秀成果,打造校园文化活动品牌,指导学生会等校级学生组织和专业学生团体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负责各级团学组织举办的校园文化活动审批、考核和管理,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生文化活动和竞赛,配合有关部门和学院开展美育和艺术教育工作;

7、负责全校性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暑期“三下乡”和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建设志愿服务基地,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实施“西部计划”等志愿服务项目,开展校内注册志愿和服务团队管理工作;

8、承担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